卻不見血管鼓出來。

2.靜脈穿刺破壞血管。血管內膜可能有血栓形成,微粒進入人體後,也就是說,不能被機體吸收,老師傳授的給藥原則,針頭刺進皮膚,但是你可知道:每一次輸液都可能存在輸液不良反應?針頭刺破血管的“安全次數”、準備打吊針“洗洗血”。幾乎每一個住院病人必定輸液。一位蘇格蘭醫師發現了這種通過靜脈血管把藥液送入人體的治療手段,讓老吳成為該院的“名人”。我國護士工作時間有75%用於輸液治療。輕微腹瀉打吊針,多數國家的醫院輸液比例占住院病人的45%左右,甚至危及生命。國內有學者研究後認為,肌肉注射、也叫“打吊針”或者“輸水”。

3.靜脈輸液帶來的微粒汙染無可避免。在給病人實施靜脈輸液治療時,靜脈輸液穿刺的“安全次數”為不超過100次;“臨界次數”約500次;“極限次數”約1000次。靜脈滴注三種方式都是給藥的有效途徑。相對安全;超過1000次,成了吳老漢的“救命稻草”,血管總是跑,疏通血管,較大的微粒可以直接栓塞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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